解析:
孕妇在保胎过程中向雇主申请的休假日通常被认定为病假待遇范畴内。
病假的概念定义为,员工在因为患病或者是非工伤的伤害情况下,经过医疗机构的专业诊断和认定后需要进行休息恢复的时间段。
对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且已经接种过疫苗的女性员工来说,如果经过专业医生的凭据证明,因需要进行孕期保胎的休息调养需要,那么她们在这整个阶段中的假期工资可以按照病假的相关标准进行支付结算。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