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停职留薪期间仅获发底薪的事宜,您有权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权益维护。建议如下:
首先,您可尝试联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向其投诉该问题,并要求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足额支付您的正常薪资。
其次,若审理无果,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追求合法权益,要求公司依法履行职责,支付全额工资。
此外,若您家庭经济状况因停薪导致紧张,您还可向当地社会保障机构递交相关申请,寻求社会救助或津贴补助,以此弥补工资损失所带来的影响。
最后,若协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意见,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仲裁机构裁决用人单位依约支付您的正常薪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