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主动请求卸下领导职务所直接产生的法理结果便是职务的终止,然而,编制操作员的身份并未因此而受到影响或丧失。项目团队成员在自行决定结束领导职位任职后,必须向相关的任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上报予其审批。自任免机构收到辞职申请文件之日算起,应该在最长三个月以内对此做出书面答复,同时递送给申请人所在的部门及其个人。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还没有作出任何答复的话,则应被理解为已经默认了辞职申请获得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