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签署三方就业协议的过程中,应届毕业生需准备好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而就职企业也必须提供详尽完备的企业信息报表、法定代表人的真实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公司印章与法人专用章等相关物件;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学校方也需准备对应院系主管负责人的具名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各院校的公章,以确保整个签署流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