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行的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并未对此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但需强调指出的是,员工连续工作超过15小时无疑是超出了法定准则且不能被视为合规行为。
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八小时、并且其每周累计工作时长也应保持在四十四小时之内的合理劳动制度。通常来说,日间工作期限不得超过一小时;若因特殊情况确有必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亦须在保证职工身心健康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最长不能超过每天三小时,然而每月总计工作时长不可超出三十六小时这一上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