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并经过人身损害程度鉴定之后,若有必要,当事人仍然有权进行补充鉴定。然而,为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当事人需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的相关文书材料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得到该部门负责人的核准许可后,由原办案单位依据相应规定重新委托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