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请事假时段遭雇主单方面解约,此时劳动者有权主张相应补偿权益。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病假期内并非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充分理由,仅当员工出现违反我国法律所设定的四种企业可终止劳动合同的特定情况时,方可准许解除与员工签订的续订合同。
具体来说,以下为雇主可随时期限终止与员工劳动合约的四种典型情形:
一是在试用期内被证实行为表现无法达到雇佣期望要求者;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者;三是重大过失,故意舞弊给企业带来严重经济损失者;四是被依法判定承担刑事责任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