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过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员工在日常通勤过程中所面临的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时,也应被视为工伤范畴。所谓上下班途中,是指劳动者在去往或离开工作地点的路途之中,若在此期间遭受到了并非由其本人全部负责的交通事故,那么他便可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将此情况判定为工伤。
此外,从法律角度来看,即使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方为双方,甚至是员工承担同等责任,同样能够按照工伤标准进行处理。即在此种情况下,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同样应该依据相关法律程序,积极为员工申报工伤鉴定。而关于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大家的“工伤认定”问题,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给出了明确答复。具体而言,以下情况均属工伤范围:
(1)在正常上班期间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不胜任本职工作导致受伤;
(2)工作前后的短暂时间内在工作场所之内,从事与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发生事故造成的伤害;
(3)在正常上班期间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岗位职责而遭遇暴力袭击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伤害;
(4)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员工患有职业病;
(5)在执行公务前往外省市的期间,由于工作任务的缘故而受到伤害或者在事故发生后下落不明;
(6)在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由非自身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发生在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上的事故而受到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