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提供离职证明乃是必要之举,其主要功效在于:
首先,以书面形式证实企业和员工之间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次,证明当事人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完成离职流程;再者,作为自由身份人士,申请人可依法申领失业救济金并投递新职招聘;最后,借助该文件转移个人的档案管理、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