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申请领取丧葬费用的时限被设定为固定为一整年时间,待期满之后才能予以入帐。
在同一时期内,如有对丧葬费用进行申报的需求,必须向当地的社保管理局提交相应的死亡证明等必备文书资料。
经过社保局公正严格的审核程序完成后,他们将依据相关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接收已经故世者所参与的养老保险项目中的个人账户余额。
不幸丧生人员的家属或亲属,应当在申报通过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向专门负责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即时报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