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加班的员工,应按照正常日薪的三倍予以额外薪酬奖励。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加班薪酬外支付”乃特指带有特定含义的薪酬支付方式,即不能将其与法定节假日这一带薪日计算在内的高额支付方式相混淆。
实际上,工作一天的薪酬收入应为寻常日薪的四倍左右。
正因为法定节假日属于有薪日范畴,所以即便在此时劳动者选择留守家中并不参与加班,他们也能得到通常薪酬的“1倍”作为补偿。
而额外的3倍加班薪酬,仅适用于那些参与加班的员工,不能将其视为包括了原本的正常日薪。
法律依据: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四条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