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技术成果的纳入股权之中可请求支付薪资待遇。
关于技术成果融入股权的概念,实际等同于赋予股东的权利,即股东既能选择在公司任职获取相应报酬,亦可选择不过问公司事务享有分红权益。
若在此过程中选择了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那么,这也是符合常理的现象,而未参与工作的股东则仅能享受分红的回报。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员工拥有股权,但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按时领取对应岗位的工薪。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股权与薪资待遇乃是两个独立的概念,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