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认定手续完备之后,您有权于病情状况趋于稳定之际,向所在区域的市属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为了确保申请顺利通过,请同时附上书面形式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具备法律效力的诊断证实以及工伤职工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