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欲从现有房地产权属证书中删除某人姓名,有两种途径可选:
一种为不动产赠予过户手续,另一种则是不动产买卖过户手续。
针对前者,应当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而对于后者,因不涉及重大财产权利变动,故无需进行公证。
无论选择何种方法,均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登记费用以及相关的不动产过户手续费用。
其中,登记费统一定为人民币80元,与此同时,赠与过户手续所需的手续费以每平方米人民币2元计收,买卖过户手续则收取每平方米人民币6元之费。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房地产买卖或是赠予,相关交易行为皆须依法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