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员工擅自窃取并带走企业保密资料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法律措施,包括立即报警。
此类事件涉及到员工未经授权就擅自带走公司机密信息的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而这种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被定义为侵吞公司财物或者物品的行为,从而严重干扰了公司正常的运行与工作秩序。
当报警并得到警方回应之后,警方可能会采用法律措施,要求涉案人员交还相关资料,但通常情况下,只会对涉案员工起到警示作用,而不会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处罚。
然而,对于那些涉及到经营敏感性极高的资料的案件,例如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商业秘密等刑事犯罪,则需要按照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