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一审民商事纠纷进行立案处理时,若无明确的争议金额或价额,则每一单此类案件需向国家支付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而在劳动争议纠纷方面,每宗案件只需缴纳10元人民币;对于商标、专利、海事等不同类型的行政案件,每件仅需要花费100元人民币即可;
至于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相关人身权利的案件,每一宗也只需要交纳100元至500元人民币;其余案件则参照上述各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