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关系解除时,有必要对他们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全部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即对共同财产的部门进行划分。
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此期间积累的财产,根据其性质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1、工资、奖金及其他形式的劳务报酬;
2、由生产和经营所带来的利益以及在投资过程中所获的利润;
3、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经济收益;
4、通过遗产或捐赠方式所获得但遗嘱或赠与协议明确规定仅属个人的资产除外;
5、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可能会出现的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