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军人享有法定的三日婚假。
另外,对于晚婚的军人,可以额外享受七天晚婚假期。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在军队中登记结婚者,有权按照国家制定的规章制度享受三天婚假。
若为晚婚目的而登记结婚的军人,则可将上述假期延长至七天之久。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
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军队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