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劳动者并不必然能够领取到失业救济金。
究其原因,唯有满足特定法定条件者方能被准予申领此项福利待遇。
这些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劳动者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活动,同时亦需确保其当前就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已按照现行规制完成基本的缴费义务,且该期限需达到整整壹年;
其次,劳动者必须要明确表示并非因其主观意愿而终止了现有的工作岗位;
再次,劳动者应当依法进行失业登记手续,并在此基础之上具备清晰的求职意向。
综上所述,只有当以上所有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劳动者才有可能顺利申请失业救济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