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二手房过户的过程中,一旦完成过户手续,交易便宣告完成。
在进行二手房的交易时候,必须要签署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随后带着这份合同前往房管局进行房产转移登记。
接着,取得房产估价以及各种税费的明细文件,缴纳各自应缴的税费,及确认完税之后,领取过户回执,这样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成交易。
当过户所有事宜都办妥之后,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证啦!二手房过户的详细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买卖双方均无需贷款:
买卖双方需要约定一个具体的合同签署日期;在达成合同时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买方向卖方支付首次购房付款;并且协商好房产进入交易中心的具体日期。
当房产进入交易中心的那一天,买方需要支付除了尾款之外的所有款项。
大约经过20个工作日的等待,新房产证书将会发放到您手上;接下来就用凭借新房产证书去办理各项物业交接手续、水电设施等相关过户事项,直至房屋交割之际,买方需向卖方支付剩余尾款。
2.卖方有未偿还之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同样需要约定一个具体的合同签署日期;在签约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买方会将首笔购房款项先支付给中介机构,形成资金监管;随后,由卖方、买方以及中介机构共同在场见证,卖方将其尚未偿清的银行贷款结清完毕。
大约七个工作日过去后,银行贷款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此时双方可以再商定一个房地产进入交易中心的特定时间;在基金进入交易中心的那一天,买方需要支付除了尾款之外的所有款项。
经过大约20个工作日的等待,新房产证书将会发放到您手中;接下来就用凭借新房产证书去办理各项物业交接手续、水电设施等相关过户事项,直至房屋交割之际,买方需向卖方支付剩余尾款。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