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尚未毕业并尚在接受实习训练阶段的在校大学生来说,他们并未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所需的法定资质,因此只能签署实习协议书。
尽管实习协议书并不属于劳动合同范畴,也不受劳动合同法规范制约,但这仅仅是因为这类在校学生暂不具备适用劳动合同之主体地位。
事实上,实习协议书本身就是一份相对普通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学生有权随时提出解除该协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