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江苏打官司产假多少天

3.6w浏览 匿名 2024-04-23 云南保山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解析:
    在江苏省境内,现行产假的标准为128天,这是由江苏省政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所设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128天的产期内包含了我国法定的98天产假在内。
    若女性员工在分娩过程中遇到困难,例如发生难产情况,她们将有额外的权利享受143天的产假;
    另外,那些通过多胞胎方式生育的母亲们,也可根据婴儿数量的增长而得到相应天数的产假延长,最多可增至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全文
    9 04-23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59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江苏打官司产假多少天
一键咨询
  • 昭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昆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怒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普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3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曲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普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普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3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昆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曲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7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昭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1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5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文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昆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文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昭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怒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0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文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昭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昆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曲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文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怒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52****29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932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553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江苏婚假多少天时间?
在江苏婚假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假期内延长10天的时间,具体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达到结婚年龄的公民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履行结婚的婚假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江苏婚假13天是真的吗?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江苏省是可以休13天婚假的,因为江苏省是可以休国家规定三天公假,然后取消了晚婚假,但是在其省内规定可以再享受十天的婚假,也就是说,无论是不是晚婚,都可以休13天婚假。
10w+浏览
虚假仲裁型虚假诉讼管辖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虚假诉讼案件的受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应依法接受有关部门或个人对涉嫌虚假诉讼行为的报告、控诉以及举报。
在不具备管辖权的情况下,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到相关法定主管机关进行深入处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的报案者、控诉人及举报人。
其次,若发现该案件虽属自身职责范围内,但却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才能保障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在确保紧急措施有效执行后,再依法将案件移交给相应的法定主管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江苏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是多久
2018年3月30日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10w+浏览
买卖假冒伪劣产品14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生产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如下:
首先,若销售总价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足二十万元时,需接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独支付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
其次,若销售总价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但仍未超过五十万元时,需接受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
再者,若销售总价已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而尚未超过二百万元时,需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
最后,若销售总价超过了二百万元人民币,则需接受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在江苏生二胎产假多少天
在江苏生育二胎的产假也是128天,江苏虽然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没有特别规定二胎的产假比第一个孩子的产假时间长,所以,二胎的产假包括男方的陪产假,跟第一个孩子都是一样的,生育第2个孩子的时候,男方的陪产假也是15天。
10w+浏览
上海晚育假可以休多少天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上海,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的女性除了能够享受到98天的法定产假之外,还可以另外享有60天的生育假期。
与此同时,针对新婚夫妇,政府也增设了为期10天的婚假以及对于配偶的10天陪产假。
在此进一步详细介绍上海产假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如果是单胎顺产,那么产妇将拥有98天的产假,包括产前的休息时间15天以及产后的休息时间83天;
其次,如果是剖腹产或者第三度会阴破裂等情况,则需要额外增加15天的难产假;
此外,对于吸引产、钳产以及臀位产等生产方式,同样需要额外增加15天的难产假;
最后,如果是晚育,即在24岁之后生育第一胎,那么产妇还能额外获得30天的晚育假。
而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家庭来说,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就可以额外增加15天的假期。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4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苏男职工陪产假多少天
江苏男职工陪产假15天。陪产假休息期间工资照发,用人单位给上的保险的,假期期间的工资就由保险基金来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上保险的,就需要用人单位来支付,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10w+浏览
销售假种子罚款要求上家赔偿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用户如果在购买过程中发现所购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假冒伪劣情况,尤其是尚未进行播种并导致任何损失时,应当立即联系该经营单位(户)进行退款或退货处理。
同时,还应该向所属地方的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机构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和反映。
然而,有些人为了维护所谓的人际关系,选择对于这种行为不予揭发或投诉,这实际上不仅纵容了违法分子的行径,而且还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加深重的伤害。
面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之势,农民朋友们必须勇敢地站出来,拿起坚实的法律武器,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关的经营单位(户)赔付损失。
各级执法机关在执行公务时,亦不可有丝毫懈怠之心,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到底,绝不能姑息养奸,以儆效尤。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有下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一)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生产或者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生产或者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生产或者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生产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十一)以虚假的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十二)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价格表示、促销方式、现场说明和演示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十三)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式销售诱导;
(十四)将“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作为正品销售;
(十五)经营者在提供金融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欺诈金融消费者的行为。
经营者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但能够证明自己并非欺骗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不属于欺诈行为。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9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