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环保手续的常规办理程序,其详细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我们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准确无误地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其次,必须获得建设单位最高级别主管机关环保部门的初步审核反馈情况;再次,加盖建设单位官方印章;然后,在获得专业咨询团队的专家建议之后或者缴纳建设项目所需费用以及按照要求提供完善的申请材料;紧接着,在所有步骤完成后,着手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提交《排放污染物监测报告单》;对于需要提交电子版本的材料来说,请务必保证软盘无任何病毒污染。
在进行环保手续办理之前,我们需向所在区域的环保局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申请资料,如已核名文件、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地理坐标图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清单及年度产量数据等。
当环保局接受并受理了我们的申请之后,他们将会安排专门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实际考察以深入掌握项目的整体概况。
经过全面深入的现场视察以后,环保局将会生成一份反馈报告,从环境的角度出发对该项目进行全面评估与评价。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七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公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