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关于企业工会经费缴纳标准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获得的各类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或其他专项法律法规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各类款项,均无需缴纳工会会费;
此外,各工会会员需按照其所在月份的工资收入,以0.5%为基数,向工会组织支付当月的会费;对于工资尾数未达到十元的情况,将不予计算并收取相应会费。
而对于政府机关与公共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来说,他们的会费则需要根据个人每月的工资收入0.5%进行计算并缴纳。
这里所谓的“工资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机关部门的工会会员,其“工资收入”涵盖了职务工资、级别的工资、基础工资以及工龄工资等各个方面;
其次是为公共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会会员,其“工资收入”则是由职务工资以及等级工资两大类组成;
最后,无论属于哪个性质的工会会员,只要其工资收入总和的尾数未能达到十元的范围内,或者当存在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额外收入时,这些项目都被暂时排除在缴纳会费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