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至拆迁房产证更改姓名时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身份证件、户籍薄册、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拆迁安置协议、老宅基地产权置换价值计算凭证;房屋属性档案调阅证明材料、应缴税费支付证明书;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补充资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