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可行的,但前提是实习生需要与相关公司取得一致共识。
无论其为全职或兼职研究生,均享有实习权益,然而必须遵守学术规范,以保证实习活动与学习任务之间无冲突。
在读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务协议,或者制定实习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在校生而言,在课余时间从事勤工俭学行为并不等同于就业,也未建构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因此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