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春节放假天数为15天,期间员工依然享有工资待遇。若员工在春节假期内按照正常时间进行休息,那么他们的工资将按照原本的工资水平进行计算;但倘若员工在该期间内需要进行加班工作,并且恰好是在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这三天内进行的,那么他们的加班工资应当以不低于正常工资总和的三倍作为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那些在其他休息日进行加班却未能得到相应补休的员工来说,他们的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正常工资总和的两倍作为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