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司法体系中,检察院拥有着法定的直接拘捕豁免权。在其判断形式紧迫、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情形下,他们完全具备绕过公安机关,直接进行拘捕的资格。
另外,检察院内设的反贪局还可依法对涉嫌触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职务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联的其他涉案人员,实施强制性的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