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计算机犯罪领域,其主要种类可概括为以下几项:涉嫌窃取计算机服务的罪行、涉及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的罪名、涉及蓄意破坏计算机的罪名、以及以偷得计算机数据为目的的罪行和涉及滥用计算机功能的罪行等.所谓计算机犯罪,即是指行为人依据计算机的独特特性,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将之作为工具来实施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或者通过暴力手段摧毁他人正在使用中且基于计算机特性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刑事惩罚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