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员工在正式提交离职申请的那一天起,如果雇主选择以现金的形式进行工资结算,则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立刻为员工办理工资结算手续;而对于采用银行卡方式来发放工资的情况,雇主则可以在接下来的某一个固定的发薪日期上予以发放。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进行工资发放,雇主都必须确保将工资直接支付至员工个人账户之中。若员工由于某种原因无法亲自领取工资,经同意后,他们的家属或者代理人可以代为领取。
此外,雇主也可以选择委托银行来代替自己发放工资。在任何情况下,雇主都应该有书面记录,详细记载着支付员工工资的具体金额、时间,以及领取人的姓名和签名等信息,并且需要妥善保管这些资料至少两年以上,以便随时接受检查。
同时,雇主还需在支付工资的过程中,向每一位员工提供一份详尽的个人工资清单。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