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出诉讼时,将全资子公司列为被告并不可将其母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尽管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着法律层面的关联,然而它们都被视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对于全资子公司涉及的重要事务,母公司具有决策权力,然而全资子公司的债务并不会直接连带母公司的债务。母公司同全资子公司各自拥有独立的财产及债权债务状况,母公司仅需以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为上限,对全资子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全资子公司则需要以其所有的资产来承担自身的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一个法人。母公司对子公司对外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分公司以及总公司是一个法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