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人身份发生变更之后,其所承受的债务将由新的法人实体来承担。关于“法人”的定义,它特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备相应民事权利与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各类组织体。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公司工商登记的各项重要事项如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时,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则应由更迭后的公司全权负责,无需再作额外的声明或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