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未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动迁安置房在离婚案例中,夫妻双方须通过诚挚磋商,共同达成关于财产分配方案的共识。具体而言,他们可选择约定其中一方获得住房的所有权,同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而这一切都必须完整地体现在离婚协议书中。若协商失效,未能达到一致,夫妻双方均有权利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届时人民法律部门会依据房产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关于房屋使用权益的裁决。待日后双方成功获取房屋产权证后,仍可另行发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