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法律所明确界定之条款可知,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应首先由原告进行承担。若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被判败诉,且法院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用的诉求予以支持,此时,被告需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相应诉讼费用,或者与法院协商,亦可选择直接将诉讼费用支付给原告。
然而,若法院尚未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则在此阶段,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