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合同无效的状况下,违约条款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合同未能发挥其正常效能、被判定为无效、被予以撤消或发生终止的情形时,并不影响合同当中涉及到解决争议方式的相关条款的有效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争议解决条款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比如违约责任的划分,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损害赔偿的计算以及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法院等等。
具体来说,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以下三类条款仍将保持其法律效力:
首先,合同中作为独立部分存在的关于解决争议方式的条款;
其次,由于合同无效而需要返还给当事人的财产;
最后,如果有过错的一方导致合同无效,则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而当双方均有过错时,他们也应该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