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您在购物超市期间发现所购买的商品存在过期问题,则可采取如下途径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建议您尝试与该经营商家进行友好协商并寻求和解方案;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或依法设立的其他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再次,若您对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向其进行投诉;
此外,如果您与经营者之间已经签订了仲裁协议,那么您还可以依据此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