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担保人以及继承人需要在被继承人的财产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若所借款项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则配偶一方亦应共同负担该笔借款。当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一般保证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当涉及到自然人作为担保人的贷款业务时,如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时,其亲属或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署了连带还款责任协议,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拖欠未归还贷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承担起连带还款责任,以偿还剩余的未偿贷款。在没有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产抵押贷款的方式,那么一旦逾期时间达到半年左右的节点,贷款机构通常会向法院提出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得的拍卖款项将会优先用于清偿所欠贷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的家属代为还款,待所有贷款全部偿清后,其家属即可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从而确保房屋得以保留。对于那些选择无抵押贷款的借款人而言,由于他们并未提供任何抵押物,也没有第三方连带责任人,因此这类贷款无需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