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申请贷款但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首付款。
具体而言,购房者或因其自身原因或者是由于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的问题无法签订相应的贷款担保合同时,如果这一情况影响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正常履行,那么对方当事人有权主张取消该份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