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保险公司明确拒绝履行赔偿责任之际,作为权益受损害的被保险人有资格向具有法定权威的仲裁机构递交申请进行公正调解或裁决。
依照我国现行《保险法》的相关明文规定,涉及保险领域的各类纠纷应首先由仲裁机制加以妥善处理,如若争议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进一步向享有司法权责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以求得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纠纷应当通过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协议,选择仲裁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