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医疗从业者需要对病患的健康状况负起相应责任,患者家属若执意要求病人出院,医生应对此有权予以制止。
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当病人的健康状况已完全符合出院标准时,才应允许其家属将病人接离医院。
然而,尽管患者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坚持出院,但在此之前,必须签署相关文件以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与自愿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五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