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协议离婚后,若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相关诉求,依然具备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
此类情况下,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两种途径来实现权益主张。
然而,当双方未能就此事达成共识时,便需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发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