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中,存在诸多常见且具有代表性的法律问题:
首先,如果夫妻间处于分居状态已达两周年或有一方不幸去世,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均可视为自动离婚;
其次,要证明婚姻关系确实破裂,获取相关证据往往非常困难;
再者,对于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之间的界定,常引发争端;
最后,儿童权益保护方面,也经常出现执行难的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常见的法律问题需在离婚案件中予以重视和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