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超市中,若顾客疏忽遗漏了付款的商品,并不必然构成盗窃罪。
只有当行为人具备刻意而为、意图非法占有的主观心态时,才能被认定为盗窃罪,否则就不能视为盗窃行为。
在此情况下,行为人可在事后主动将未支付的款项补足。
然而,若行为人确实存在故意为之的主观意图,那么便构成了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