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子女的扶养费用标准及具体金额应如何予以确定?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夫妻协商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抚育子女的费用可以按照以下所述标准进行计算和支付:
首先,若当事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此时抚育费用通常能以其每月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作为基准进行支付;
倘若需要承担两名或者以上子女抚育费用,那么支付比例则需相应地有所提升,然而,一般情况下也不能超出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出现,那么抚育费用的数额便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并参照上述比例来加以确定。
最后,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酌情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