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未能缴纳医疗保险,将会产生如下影响:
首先,从因故停止缴纳医疗保险的第二个月份开始,参与者将无法享受到统筹基金为他们提供的医疗保障待遇;
其次,这还可能对医疗保险的持续缴纳产生不利影响,通常情况下,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越长,所能获得的报销比例也就越高。
对于那些未能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缴或者追缴。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缴或者追缴,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每日需额外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逾期仍未缴纳,相关行政部门将对其处以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参保单位可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来办理补缴手续,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将对此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取相应款项。
对于破产单位无法全额清偿的欠费部分,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将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经过审核后转交给稽核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最后,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将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已到账的信息以及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对参保单位的欠费信息进行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