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然可以。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婚后购房时只登记了一方的姓名,这仍然被理解为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换句话说,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购房,并且夫妻双方并未明确做出关于房产所有权的说明和约定,那么即便房产证上仅显示其中一人的姓名,该房产也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