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无限责任公司(这是早期受香港文化影响而在广东地区较为广泛存在的一种公司类型。
然而,中国内地现已实质性地取缔了这种形式的注册制度,通常情况下,建议您将其注册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在当前环境中,这是最为常见且普及度最高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
3.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一类规模相对较大的股份制企业),以及股份合作公司(它是建立在合作制基础之上,由企业员工共同出资入股,同时吸纳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进行投资组建,实行自我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并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