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判定特定文物是否构成违法行为,需视乎该文物是否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私下交易之列。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律例,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进行以下文物买卖活动:
1、国有文物,但经国家特许者例外;
2、非国有博物馆所珍藏的珍贵文物;
3、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以及建筑构件等,但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若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则不受此限;
4、来源无法满足本法规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文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