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以依法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进行冻结调查,然而该冻结措施的有效期仅限于一整年内。
一旦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已生效的法院裁决书履行相关法律义务,那么法院将有权立即启动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程序,从而达到阻止被告继续支付及防止其可能试图转移资产的目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那就是法院对于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冻结,其唯一的基础是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应义务这一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