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提起诉讼申请离婚过程中,并无需取得对方居民身份证明(即居住证)。
在具体操作层面,当事人在提出离婚请求时需准备以下相关文件资料:
首先是提交一份明确详尽的离婚起诉状,同时还需要提交个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户籍证明文件;
另外,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如结婚证书也是必不可少的;
如若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还有额外的工作要做——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相关信息。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应尽可能地收集并提供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